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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解读新婚姻法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的焦点问题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房价居高不下,大多数上班族承受房贷实在困难,于是不少父母主动为小夫妻买房。有一些小夫妻没过多久婚姻就破裂了,房子也成为争议的焦点。目前成都法院审理的案件,涉及一般商品房的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主张存在父母出资的案件,占很大比例。关于父母出资购房问题,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如何正确解读新婚姻法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的焦点问题

 

一、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

  如何正确解读新婚姻法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的焦点问题陈律师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这种情况的认定,一般是指父母全额出资一次性付清房款,或父母出资付首付款。

如果父母出资购房,属于部分出资,必须有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对双方赠与。

 

二、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如何正确解读新婚姻法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的焦点问题陈律师称,婚姻法解释(三)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没有明确意思表示赠与一方或双方,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应视为出资一方所有。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双方在这类纠纷中的最大争议,在于出资一方的父母认为这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而没有出资的一方,认为这个房产是赠与夫妻双方的。

此时,主张出资一方的应当提供证据,例如父母出资时的协议、说明等,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三、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

 如何正确解读新婚姻法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的焦点问题陈律师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但有个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即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

  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是以借贷出资的,离婚时可以提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对方共同偿还。

如何正确解读新婚姻法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的焦点问题综上,陈律师表示,为子女购房一定要注意三种情况,要对出资金额、用途、性质予以明确说明,如果出资为赠与,需要明确赠与的对象,就可以避开纠纷,保护自己的财产。

 

【律师建议

  如何正确解读新婚姻法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的焦点问题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认为,对于父母出资为婚后子女购房,为了避免以后婚姻破裂时的纠纷,明确说明出资金额、用途、性质,当事人双方及父母实践操作中可以这样做:

  首先,父母在出资购房时,对出资金额、用途、性质予以明确说明,如果出资为赠与,需要明确赠与的对象。协议应当让子女及子女的配偶签字确认,最好有公证机构的公证。

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如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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