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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偷赠小三车辆 妻子起诉能要回来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案例介绍

丈夫偷赠小三车辆,妻子起诉能要回来吗?

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卢强(男,化名)成都经商多年,事业有成,与来自农村的妻子张琳结婚十五年来,虽然感情不是特别好,但日子还能凑合过。2012年,在一次生意应酬时,卢强认识了28岁的合作伙伴肖梅因肖梅不仅年轻漂亮,而且性格温柔,卢强对其一见倾心,两人的交往变得频繁起来很快越过雷池。此后,卢强隔三岔五以出差为由,跟她在一起。得知肖梅买车后,为了讨肖梅欢心,卢强主动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赠与肖梅丈夫偷赠小三车辆,妻子起诉能要回来吗?

终究是包不住火,两人的特殊关系很快被卢强的妻子张琳发现。张琳很生气当她得知卢强给肖梅买车的事后,曾找肖琴要过这笔钱,可肖琴称是陈军自愿给她的,不愿意还。

律师说法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丈夫偷赠小三车辆,妻子起诉能要回来吗?“小三”事件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妻子面对“小三”,涉及财产方面,常以忍让为主,不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小三”,妻子都可以依法要回。

本案中,卢强为肖梅购买的车辆,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夫妻共同处置。而卢强在没经过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购车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无权处分。肖在接受卢强赠送的这笔钱时,已经知道卢强是有家室的人,还无偿接受,所以她的行为也不属于善意取得。因此,卢强赠送给肖车辆属无效赠送,肖梅应当将车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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