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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脑存暧昧亲吻照 妻提离婚获赔精神损失费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妻提离婚获准,并获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

  阿涛(化名)怎么也想不到,电脑中与他人的亲密照,会让妻子阿梅(化名)发现,更成了他出轨的证据。法院不仅支持了阿梅提起的离婚诉讼,还判决他得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

原告 发现丈夫与他人亲吻照 提离婚

  在不少人眼里,阿涛和阿梅走到离婚这一步,很是可惜。他们是中学同学,且经过8年的自由恋爱,可谓感情基础牢靠。经过爱情长跑的他们,于2012年1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还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可就在去年2月,阿梅将阿涛起诉到丰泽区人民法院,要求与阿涛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阿梅称,在她和阿涛共同生活期间,丈夫表面上与她和睦相处,但背后却与其他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来往,甚至以出差为名,多次到外地与其他女性相约,保持不正当的暧昧关系。阿梅说,她从家里电脑发现阿涛与女子阿莺(化名)关系暧昧的照片及短信截图,才知道阿涛与其他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两人因此于2013年5月份吵架后开始分居生活。

  在阿梅看来,正是阿涛在婚后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关系,才导致夫妻俩感情破裂,阿涛对此存在严重过错,为此,她要求阿涛赔偿她精神损失费10万元。

被告 照片确实存在 但无法证明暧昧关系

  对于妻子离婚的要求,阿涛也表示同意。实际上,早在2013年7月份,他已经先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次,只是法院当时不准他们离婚。

  阿涛向法庭陈述,自己确实是与妻子经过长年恋爱才结婚的,婚后他们分别在两地工作,双方聚少离多,有限的周末夫妻相处时间,阿梅也借口回避要回娘家。婚后妻子不尽媳妇、儿媳职责,后来竟对公婆粗暴无礼。是阿梅的种种行为,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对于阿梅提供他和阿莺亲密照片,并由此认为他对婚姻不忠的指责,阿涛承认这些照片是真实的,但只能证明他与阿莺关系要好,但无法证明他和其他女子有暧昧关系。

法院 对婚姻不忠 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如何判断阿涛和其他女子的亲密照,对这个案件的处理,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审理,法院认为,阿梅提供的视频的内容虽无法证明阿涛与阿莺存在同居关系,但从阿涛和阿莺两人的合影照片、短信的内容看,他们两人的交往已有一段时间,合影照片中,阿涛和阿莺两人穿情侣装一同出游,多张合影更是有亲吻、搂抱等非常亲密的行为,明显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已远远超出普通男女关系。阿涛还曾于2013年7月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案虽经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但阿涛在该案起诉时没有提到他与阿莺的关系,明显有隐瞒自己过错的行为。

  法院认为,阿涛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他的行为是导致他和阿梅夫妻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而阿涛的这一行为发生的时间在2013年的5月份之前,当时双方才刚登记结婚半年左右。两人是中学同学,是经过8年的爱情长跑才步入婚姻的殿堂,阿涛的这一行为无疑是对双方婚姻、感情的极其不尊重,对阿梅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因此,阿涛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给予阿梅一定的损害赔偿。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此案,准许阿梅和阿涛离婚,阿涛得赔偿阿梅1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还对双方的财产纠纷做出处理。据悉,宣判后,双方未上诉。(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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