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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请侦探拍艳照,法院能否采信?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案情简介

 2010年,小强与小兰结婚,婚后一段时间,两人感情比较好,第二年,小强在工作中认识了小梅了。小梅当时只有23岁,名牌大学毕业,青春靓丽,小强很快被小梅吸引。之后,小强把每个月工资的三分之二用在追求小梅上,并对小梅说自己结婚太早了,要和老婆离婚,与小梅结婚。此后,小强就搬出了家,与小梅同居生活。

2013年7月,小兰对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感觉实在无奈彻底死心想离婚,但她不甘心这3年来自己受了太多委屈,想离婚时多分点财产,于是请了私家侦探到小强的租住地,拍了小强的出轨艳照。小兰想咨询律师,“这些证据能否证明丈夫有过错?离婚时我能多分财产吗?”

“这样的话,离婚时能多分点财产吗?”昨日,小兰打电话向咨询成都婚姻法援网律师团求助。

 

以案说法

成都离婚律师陈元果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的一方离婚时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本案中,丈夫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小强应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且女方还可以照顾家庭较多为由要求多分财产。但女方取证方式已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她雇请私家侦探偷拍取得的证据不一定会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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