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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调查取证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3-09-12

收集离婚证据应如何调查取证?相信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知识。在向法院起诉离婚之前,应该准备好离婚证据。这其中就涉及到离婚证据的调查取证。那么,收集离婚证据到底应该如何调查取证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收集离婚证据应如何调查取证?

律师解答:

调查取证要做到:

(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 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 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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