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 正文

怎样与服刑人员在押人员离婚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文:马培杰    来源:大理日报
【导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原本和和美美的幸福家庭生活,可能因为夫妻一方沦落为服刑人员而走向分崩离析,因为服刑人员失去人身自由,不仅会导致双方沟通出现严重障碍,而且服刑人员的配偶要独自承担起整个家庭,内心的痛楚却无人诉说。很多人坚持了下来,但也有些人最终选择离婚,开始新的生活。怎样与服刑人员在押人员离婚


【案件回放】 

  家住大理州某县的原告王甲、被告李乙,于2001年初经人介绍认识,200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起初双方感情尚好,并于2004年生育一子李骏飞(化名),现年13周岁在上小学。婚后由于家庭琐事,双方经常发生严重争吵,被告长期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身体受伤,被告还在外租房与其他女性同居,原告为了孩子一忍再忍。但不能忍受的是,2010年被告李乙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逮捕,因诈骗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现在某监狱服刑。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精神上造成极大的打击,且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长期不能再尽作为丈夫的职责。故原告起诉请求:1.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2.婚生子李骏飞归原告抚养。3.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接到此案后,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多次向双方做调解工作,但原告王甲的离婚态度坚决,要想调解和好是不可能的。在开庭时,被告李乙的情绪比较激动,不愿离婚,但原告王甲的离婚态度始终没有改变。原告王甲哭诉:“我们已经不可能在一起生活了,你这么多年不管我们母子二人,而且还用骗来的钱在外面和其他女人享受,现在又判刑十四年,面对破碎的家庭,面对生活的压力,选择离婚我也是出于无奈。”最后李乙表示为了孩子也同意离婚,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调解离婚,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律师解析】 
  近几年离婚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夫妻有一方一旦触犯刑律入狱,另一方往往会提出离婚。怎样与服刑人员在押人员离婚每年都会有大量当事人来电咨询与服刑人员的离婚问题,笔者每年也会办理十多件涉及服刑人员和吸毒人员的离婚案件,对此问题统一作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可以与服刑在押人员离婚吗?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只要当事人愿意,且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结婚;而对于夫妻离婚,法律设定的限制则更加少,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因为,如果仅仅因为对方是服刑在押人员,就限制另一方与犯人离婚,这将严重损害犯人的配偶的婚姻自由权。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 
  二、怎样与服刑在押人员离婚?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夫妻无法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 
  (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协议离婚,但是操作障碍较多,办理难度较大。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夫妻双方到场,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是,由于服刑在押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到监狱“现场办公”,或者由狱警押陪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方式是很难实现的。 
  (二)通过诉讼方式与服刑人员离婚显然更加易于操作。 
  1.案件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服刑在押人员的配偶对服刑在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与服刑在押人员离婚时,应当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2.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1月21日)第11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依据。 

注:网站聚集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家族财富传承律师,致力于为你打造婚姻家事诉讼、私人财富管理、家族财富传承规划。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