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 儿子能分到财产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法律咨询】
我和妻子离婚,儿子能分到财产吗?
我和妻子1997年结婚,至今有17年了。婚后,2006年-2012年我妻子工作了六年,工资奖金总收入约20万元,其余时间一直在家中做家务,照顾我和儿子的饮食起居。我的儿子是1999年出生,今年16岁,读初三。
离婚是我妻子提出来的,我们二人都无婚外情,就是她不接受我父母,说他们是安徽乡下人,是她的包袱,是“毒瘤”。我父母一直住在安徽老家,从未与我们住过。她基本上每个月都要与我吵,要离婚,说话尖酸刻薄,还常常骂我父母。我一直看在孩子的份上,忍着。我妻子要求离婚已经有很多年了, 她提的要求是,孩子她不要,财产要一人一半。
我和妻子婚后在成都市青羊区购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首付12万,向银行贷款30万,目前已经偿还银行22万,欠银行贷款20万元。请问陈律师:象我这样我估计夫妻感情早已名存实亡,如果我和妻子离婚,16岁的儿子能分到财产吗?房产证上都没有儿子的名字。
【律师解答】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您好,很高兴很为您解答“我和妻子离婚,16岁的儿子能分到财产吗”这问题。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得家产。你妻子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时也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当作家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1)获得的奖金,如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励等。(2)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3)通过遗嘱继承而分得的财产。(4)因人身受到损害而获得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绘画作品等智力成果获得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