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出离婚的一方 法院会判不少或者少分财产吗
来源:成都律师婚姻法援网 作者:陈元果律师 时间:2018-01-16
【法律咨询】
你好!我和老公结婚七年,婚后两人买了一辆车,有存款15万,目前双方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已经办了两年了。我与老公最近两年感情不太好,自去年8月开始,他经常回家后上网打游戏,对我不理不睬,也不做家务,晚上基本上是分床睡。这个月10号晚上因孩子调皮,我教育孩子,他看不过去,我们大吵了一架。之后一直冷战至今有半个月了,彼此都不愿意理对方。我曾经想过和他离婚,但是我家孩子五岁了,如果离婚对孩子伤害很大。以前,听朋友说,哪方先提出离婚,财产就会少分。我不想主动提出离婚,如果真是我先提出,万一法院对我做出不利的判决,孩子跟着我会受罪。但是,他现在的种种表现与做法就等着让我先提出离婚。我通过朋友介绍,得知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在离婚方面经验比较丰富。请问,陈律师,我如果先提出离婚,法院是否真会做出对我不利的判决?
【律师说示】
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
谁提出离婚谁就要吃亏,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按照我国《离婚法》的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认为,判决离婚与判决处理财产,一般情况之下,没有直接联系。换言之,判决离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不是说,原告提出离婚判离满足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就应当在财产上让步,即少判给原告一些财产这是错误的理解。
在家庭财产的处理上,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提醒,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起诉到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仍达不成协议,法院只好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将财产一并判处。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不分,但不是谁提谁就有过错。
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特别提醒:按照《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离婚当事人的共同财产,是以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的一方为原则,同时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双方各自的经济收入、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等方面,最后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